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|联系我们

客户服务热线:4008-520-828

广州注册公司查询

营业税改征增值税

2014-05-05 17:33:00  作者:

一、怎样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?
1、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,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; 
2、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,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; 
3、有利于服务业出口;

二、试点省市及时间
扩大试点地区:
广东省(含深圳市)、北京市 、天津市、江苏省、安徽省、浙江省(含宁波市)、福建省(含厦门市)、湖北省。
各地区试点时间(税款所属期):
北京:2012年9月1日
江苏、安徽:2012年10月1日
广东、福建:2012年11月1日
天津、浙江、湖北:2012年12月1日

三、试点行业及税率

试点行业(1+6) 增值税适用税率、征收率 营业税税率
交通运输业
陆路运输服务(铁路运输除外) 税率11%、征收率3% 3%
水路运输服务
航空运输服务
管道运输服务
部分现代服务业
研发和技术服务  税率6%、征收率3% 5%
信息技术服务
文化创意服务
物流辅助服务
鉴证咨询服务
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17%、征收率3%

四、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
不属于交通运输业的服务有:
1、以旅游观光为目的运输服务:观光索道、游船、漂流、电瓶车等;
2、快递服务;
3、运钞车服务;
4、故障拖车及索引服务等。
不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的有:
培训服务(提供技术服务一并进行培训的除外);网吧;网络游戏点卡及游戏中使用的工具;婚姻介绍、职业中介、房地产中介、交友网站、发廊、美容院;建筑物设计包施工;高速公路收费;商场柜台租赁;公证服务;工程监理;建筑图纸审核;代理产品收取代理手续费;电信增值业务。

五、试点纳税人分类
试点纳税人分类: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(不含税)为标准
1、未达到500万元:小规模纳税人
2、达到或超过500万元:一般纳税人

 
混业经营
 
货物年销售额
 
应税服务年销售额
 
应申请认定
 
情况一
 
30万元
 
100万元
 
 
情况二
 
80万元
 
100万元
 
 
情况三
 
30万元
 
500万元
 

六、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举例
某出租车公司为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,取得运输收入100万元(不含税),取得广告收入30万元(不含税),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万元。
出租车运输收入按简易计税、广告收入按一般计税
1、计算运输服务销项税额=100×3%=3万元;
2、计算广告服务销项税额=30×6%=1.8万元;
3、计算销项税额合计=运输服务销项税额+广告服务销项=3+1.8=4.8万元;
4、计算应纳增值税额=销项税额合计-当期进项税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=4.8-2=2.8万元。

七、联系铭熙
如需进一步查询,欢迎与铭熙企业联系。铭熙企业在编写及整理本说明内容过程中,已尽最大努力确保内容的准确性,若有错漏,铭熙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本文摘自:广州銘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  更多详情请登录:http://www.china-mx.net   广州注册公司,广州代理注册公司,广州注册香港公司,广州工商注册,广州工商代理,广州代办营业执照,注册广州外资公司,广州注册商标

 




 

上一篇:香港公司税务说明

下一篇:中国公司主要税种